跨海大橋高架路二期剩余匝道工程安全評價詢價采購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單位:青島城投路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服務名稱:跨海大橋高架路二期-青銀高速立交剩余匝道及地面道路工程安全評價
3.項目概況:跨海大橋高架路二期-青銀高速立交剩余5條匝道(南向西定向匝道、南向東定向匝道、北向東環形匝道、北向西接地匝道、東向北定向匝道)、青銀高速東半幅輔助車道以及立交區規劃滁州路地面道路。匝道總長2185米,輔助車道長765米,地面道路長230米,以及青銀高速東收費站改造工程等。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橋梁、管線、環境整治、交通設施、收費站改造等工程。項目總投資48189萬元。
4.服務內容:為跨海大橋高架路二期-青銀高速立交剩余匝道及地面道路工程提供安全預評價及安全驗收評價服務。
5.服務地點:青島市嶗山區。
6.采購預算:23萬元。
7.中標選取方式:合理低價中標,如出現最低報價相同,選擇有效最低報價單位所提供業績中單一合同的合同額最高者作為中標單位。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證書。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過單項合同25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安全評價項目。
三、服務要求
1.服務內容
按照《安全評價導則》的要求,對跨海大橋高架路二期-青銀高速立交剩余匝道及地面道路工程項目資料進行分析及現場調研,經過定性、定量評價,按照《安全評價通則》、《安全評價導則》的要求編制完成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中需對項目建設內容、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進行定性定量評價,最終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形成評價結論。組織完成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專家評審會,并通過相關專家評審。
2.技術標準
安全評價工作執行以下技術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13號);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總局令77號);
(3)《山東省工業生產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213號);
(4)《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5)現行的國家及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若有最新版本的規范和標準,則以最新的規范和標準為準。
3.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1名,需要同時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及一級安全評價師資格;其他人員3名,需要具有二級及以上安全評價師證書。
4.服務期限:
安全預評價合同簽訂之日起5天內完成初稿,安全驗收評價需在采購人項目建設完成后30天內編制完成初稿,均在初稿完成后5天內通過相關專家評審。
5.服務成果驗收
5.1相關成果文件需滿足國家及地方的有關法規、標準。
5.2根據項目需求及采購單位提供的資料完成本次采購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的編制;評價報告必須達到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的要求,并通過相關專家評審。
5.3 提供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及附件各4套,電子版文件各一套。
四、報價要求
1.投標報價應為含稅全包價,包括提供上述服務的所有費用;
2.?投標報價不得高于采購預算,否則投標報價無效。
3.報價文件資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法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附件1)、同類合同業績(復印件)、報價承諾函(附件2)、報價表(附件3)、服務人員配備表(附件4)及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社保證明材料等。報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資料,報價文件一式三份需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報價文件不滿足詢價采購公告要求的視為報價無效。
4.上述第3條中要求的材料須放入一個密封件中提交,密封件包裝袋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
五、報價截止時間、形式
1.報價截止時間:2024年3月1日上午9點30分;
2.報價形式:報價文件可采取郵寄或現場遞交的形式。
3.送達地點:青島市香港東路195號上實中心T2寫字樓6樓,逾期提交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報價文件不予接受。
六、公告期限
本項目公告發出之日起至報價截止時間止。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祁工?? 電話:0532-67781799
附件:1.法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2.報價承諾函
3.報價單
4.服務人員配備表
青島城投路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
附件、表格詳見鏈接: